一、标准概况
标准编号:GB/T 33449-2025(代替 GB/T 33449—2016, GB/T 33458—2016)
标准名称:《物流单证基本要求》
发布日期:2025年10月31日
实施日期:2025年10月31日
二、标准修订背景
物流单证是物流信息流通,衔接生产、流通、贸易各环节的重要载体,也是物流工作协同高效开展的重要支撑。
《物流单证基本要求》(GB/T 33449—2016)、《公路物流主要单证要素要求》(GB/T 33458—2016)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后,在物流行业得到广泛应用,为提升物流单证的规范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。但随着物流业数字化、绿色化发展等新趋势,以及物流单证细分领域标准的不断完善,原标准的内容已无法完全适应物流单证编制与使用的新形势、新要求,与相关细分领域标准部分内容存在重复。因此,将《公路物流主要单证要素要求》(GB/T 33458-2016)与《物流单证基本要求》(GB/T 33449-2016)进行整合修订。
三、标准主要内容
本标准规定了物流单证的编制要求、单证要素、填制与使用要求,适用于物流活动中的单证编制与使用,不适用于国际物流业务。
本次标准的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一是进一步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。一是强调了通用性。标准给出的物流单证的通用要素内容,针对全品类货物、全物流环节中物流单证通用的、基础性的内容,用于解决各物流单证之间要素协调统一的问题,避免由于单证要素不齐全或不准确而造成的物流活动纠纷;二是明确了标准不适用于“国际物流业务”,与既有国际贸易、国际货代、国际货物运输等单证标准实现差别定位。
二是对单证要素进行了修改。一是将单证要素按照信息类别进行分类,使要素类别更清晰;二是增加要素约束条件,细分为必选要素和可选要素,明确物流单证编制时各要素的选用要求。
三是加入了电子单证的使用要求,包括电子物流单证备份的要求,优先使用电子单证、电子单证数据自动传递要求等,以契合当前物流单证电子化的发展趋势。
四、标准实施意义
本标准的发布实施,有助于物流单证更规范的编制和使用,进一步发挥物流单证衔接生产、流通、贸易各环节的作用。